中考优录加分政策进行规范
市教育局参照高招优录加分项目,清理、规范高中阶段学校优录加分政策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,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:
(1)初中阶段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之一;
(2)初中阶段在市(州)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创新类竞赛中获一、二、三等奖;
(3)见义勇为受到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或嘉奖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增加10分投档:
(1)革命烈士子女,增加10分投档;
(2)归侨、华侨及港、澳、台胞子女,增加10分投档;
(3)少数民族考生,增加10分投档;
(4)农村独女户及二女户(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家庭)的考生,增加10分投档。
军人子女优录政策按《黄石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》执行。